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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示第二批(埭溪) |
来自:湖州住房保障网 添加时间:2015/9/30 |
第二批 |
根据《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湖住房委〔2015〕1号)规定,下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部门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社区、街道或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反映,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2058229,2068303。 公示名单中的申请家庭请于2015年9月30日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意向选择表,按要求填写并及时上交户籍所在地社区,不按要求填写并未及时上交意向选择表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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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街道 |
社区 |
申请人 |
家庭成员 |
联系地址 |
保障类型 |
1 |
埭溪 |
茅坞街居委会 |
陈彩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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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保障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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