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分为准入条件和分类条件。在符合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年龄、收入等情况实施分类保障。
(一)准入条件
1、住房条件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一户总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以房屋有效权证为准)。
2、户籍条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湖州中心城区户籍,但有下述情况的,可以不受户籍条件限制:⑴申请人配偶户籍虽不在湖州中心城区,但与申请人结婚满5周年,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⑵申请家庭其他成员为现役军人或国内全日制学校学生
3、年龄条件
申请人须为已婚(含离婚、丧偶)或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由福利院抚养成年的未婚孤儿不受年龄限制)。
4、收入条件
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低于4.9万元(含)。
申请家庭成员购有两辆(含)以上非营运汽车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分类条件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后,再根据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年龄、收入等情况,分为四类保障家庭,具体如下:
一类保障家庭:户籍:申请人须于200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并连续至今;年龄:申请人年满50周岁且属低保户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重残疾、特殊病种、“三属”的家庭;收入: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低于1.8万元(含),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非营运汽车。
二类保障家庭:申请人年满50周岁;户籍条件和收入条件与一类保障家庭相同。
三类保障家庭:年龄:申请人须年满40 周岁(低保户家庭、家庭成员中有重残疾、特殊病种、“三属”成员的,可放宽至30周岁);收入: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收入低于2.7万元(含),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非营运汽车。
四类保障家庭:除一类、二类、三类保障家庭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申请家庭。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2.湖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1.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 联合审核 公示告知
2.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掌上办、现场办理
●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办理)机构
各个街道社区
●受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572-2026328/0572-202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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