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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放申请的公告
来自:湖州住房保障网    添加时间:2025/9/4

湖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放申请的公告

 

       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等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加快推进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2025年9月5日起,我市将开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线上申请通道,现将有关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请条件,限制处分权利,以保本微利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湖州市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等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各类引进人才销售的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通过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平台等信息系统进行限制,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回购或封闭流转(封闭流转指面向符合我市申请条件的家庭转让)的方式退出。购房家庭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退出,也不得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其他房产;满5年且确需购买其他房产的,应向实施主体申请退出,因退出产生交易税费的,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依规予以征免。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根据购房家庭原购买价格并结合折旧、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价格。折旧时间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时起至回购协议签订时止,以年为单位计算;折旧费率按每年2%计算。物价水平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计算,累计时间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当年起至回购前一年止。计算公式为:回购价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价格×(1-折旧时间×2%+物价水平)。

      二、申请条件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户家庭限购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单身主申请人(含离异或丧偶)及其共同生活且拥有监护权的未成年子女视作一户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成年未婚子女具有申请地户籍的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并计入家庭人口数。

    (二)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等工薪收入群体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不少于3年的申请地城镇户籍;

      2.在湖州市域范围内无房,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或自有住房产权转移记录(含离婚析产住房记录);

      3.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湖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倍;

      4.单身主申请人需满28周岁或在申请地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单身主申请人有共同生活且拥有监护权未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和社保连续缴纳时间限制;

      5.属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各类引进人才家庭(含单身人士)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为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各类人才;

      2.主申请人具有湖州市户籍,或者持有湖州市域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等证件; 

      3.主申请人应在申请地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各类人才,不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限制;

      4.在湖州市域范围内无房,且申请前2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或自有住房产权转移记录(含离婚析产住房记录);

      5.具有硕士及以下学历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各类人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湖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6.属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家庭房产核定的范围包括申请家庭在湖州市域范围内已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产、购房合同已网签备案的房产、承租的公有住房(福利分房)、已签订且生效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五)已享受过湖州市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且未按规定腾退的,不得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范围

       本次开放申请仅包括湖州市区(即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其他县开放申请时间另行公告。

       四、申请方式

       线上办理。有意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通过注册登录湖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系统网站(网址:https://lhk.mohurdic.org.cn/661001.html#/home),或用手机微信扫描文后二维码进入湖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微信小程序,填写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线下办理。对于有线下办理需求的家庭,也可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办理。

       五、政策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2-2568102

0572-2020926

工作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

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2-2595853

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2-3910095

南太湖新区建设发展局

0572-2702502

       为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我市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一并予以公布,有需要的申请家庭可自行阅读。

       政策文件: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对《湖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4日